前往首页

河南红色传承教育培训中心

专注于红色教育/党性教育/乡村振兴/企业考察/研学旅行

热门搜索

现场教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19-04-19 浏览量:6521发布者:河南红色传承教育培训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兵团分布地域与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3国接壤,国境线有2000多千米。兵团土地面积7.06万平方千米,占新疆总面积的4.24%,约占全国农垦总面积的五分之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职责,实行党政军企合一体制,在自己所辖垦区内,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是国务院计划单列的省(部)级单位,享有省级的权限。 屯垦戍边是中国几千年开发和保卫边疆的历史遗产。中央政府在西域新疆大规模屯垦戍边始于2000多年前的西汉,以后历代沿袭。

兵团实行党政军企高度统一的特殊管理体制。兵团各级都建有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发挥着对兵团各项事业的领导作用。兵团设有行政机关和政法机关,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兵团是一个"准军事实体",设有军事机关和武装机构,沿用兵团、师、团、连等军队建制和司令员、师长、团长、连长等军队职务称谓,涵养着一支以民兵为主的武装力量。兵团也称为"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是集农业、工业、交通、建筑、商业,承担经济建设任务的国有大型企业。兵团的党、政、军、企四套领导机构与四项职能合为一体。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管理体系主要有兵团、师、团三级。兵团和师均设政治委员、司令员或师长三个主要职位。兵团司令部设在乌鲁木齐市,曾经迁至石河子市,后又迁回乌鲁木齐市。兵团的师大都与自治区的地区行政中心分别对应,由相应的地委书记兼任师第一政委。师另设专职的政治委员和师长。

80年代以来,兵团的武装连队改编为武警,整编为武警兵团总队(副军级)及其隶属的各支队、大队、中队。兵团军事部(副军级)执行省军区的职责权限,即兵役动员、预备役编组、民兵工作等。兵团的各支民兵应急反应分队是新疆维护稳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

在兵团总部、各师师部和团场密集的垦区,设有三级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机构,如兵团公安机关实行兵(兵团公安局)、师(师公安局)、垦区(垦区公安局)三级建制。 以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安机关举例:兵团公安局-第八师公安局(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莫索湾垦区公安局、下野地垦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