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信息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要发挥其在这个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利用互联网扁平化、交互式、快捷性优势,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用信息化手段更好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这些重要论述,敏锐把握数字化转型发展机遇,为我们提升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指明了方向。在数字时代,数字赋能应用场景已成为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的突破口,是新时代我国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的关键点。
提升数字素养。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基层社会治理涉及人、地、事、物、情、组织等诸多复杂要素,会产生海量数据信息,其治理难度与民众诉求交织叠加,这就需要运用现代技术力量,实时掌握和分析基层社会运行规律与需求、政府治理举措与成效、社会矛盾与风险,并进行可量化可观测的管理与回应。提升数字素养,增强干部队伍数字治理能力,有助于推动数字应用场景平台构建,帮助基层减负增智,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从而加快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相适应。
推进数字基建。近年来,伴随智慧城市建设的推进,以5G、云计算、物联网等为核心的数字基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智慧社区、“雪亮工程”、网格化平台、“12345”政务热线、自助政务服务终端以及政务小程序等典型应用场景不断涌现,有效提升了社会治安与公共服务水平。数字基建能够带动社会治理体系的数字化转型升级,为基层智慧治理拓展应用场景提供先决条件。一方面,街道社区依托平台、终端等综合性应用,围绕风险预警、服务找人、应急救援等领域,实现治安防控、交通出行、社会矛盾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工作精准高效;另一方面,通过建构基于服务感知、风险识别、多元协作的交互式数据治理体系,加快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运用、安全可靠,以数字化平台实现立体感知、互动开放、全域协同、风险研判和科学决策,持续推进市域治理的“一网通办”“一网统管”。
强化数字协同。基层治理智能化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技术支撑,“城市大脑”便是其典型代表。在智慧城市建设进程中,“城市大脑”形成了多系统集成、一体化监测、智能化预警、便民化服务、整体式发展,能全面推进“网络通、系统通、数据通”。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强化数字协同,一方面要通过完善“城市大脑”建设平台设计,将大数据平台、目录链管理系统与政务服务热线大数据系统深度对接,推动智能感知技术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网格化智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不同系统数据之间的转化兼容,最大限度发挥出数据资源协同效应,避免形成“数据孤岛”造成数据闲置;另一方面,要通过“城市大脑”为基层治理和公共生活所打造的数字化界面,包括交通出行、卫生健康、社会治安等若干应用场景,提升数字化协同治理水平,充分整合更广泛的社会力量,集聚、吸引和激发更多的社会创新主体,进而形成更大的网络效应,加快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注重数字普惠。立足基础民生改善,做好智能化公共服务,是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的关键任务。应利用社会治理数据资源,优化调配公共资源,协调好多方利益。一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重要民生问题,整合人力社保、不动产、税务、交通等民生数据,链接城市网格化管理数据,逐步实现城市基层治理问题全口径汇聚。通过建立数据推送机制,将市民服务热线情况数据及分析结果推送至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街道及社区,为政府部门高效解决群众各类“急难愁盼”提供依据。另一方面,根据基层治理不同维度和需要,发展普惠共享的数字公共服务。将数据资源向基层开放共享与集约化利用,通过对接政府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完善乡镇(街道)与政府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构建一体化城市预警感知系统,推动基层民生数据与微博、微信等移动社交媒体和智能化终端数据的融合。同时,关注数字伦理问题,充分考虑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需求,避免产生“数字鸿沟”,推行适老化与无障碍服务渠道,不断促进基层社会和谐与安定团结。
保障数字安全。数字治理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中进行,才能化解安全风险。应划底线、立边界,建立健全相关法治体系和标准体系,严格执法和司法,加大普法力度,为数字治理安全有序发展提供保障。一是在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框架下,继续完善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职责,强化数字安全法律法规监管,为数字赋能基层治理提供法治保障。比如,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系统安全保障、信息安全管理;完善数据交换规范、信息目录规范、服务提供规范、服务质量规范以及资源使用流程,深化对数据安全的精细化管理。二是加快推动数据开放共享的立法工作。应制定规范数据共享的专门立法,明确公私主体之间开放数据的规则以及人员信息、预警等数据在不同场景运用中的具体规定。三是谨慎使用人工智能算法,完善数字安全监测运维体系。围绕数据调取、共享共用等,建立权限管理、分级审批、使用痕迹记录、数据共享情况通报、日常安全教育、责任追查等相关环节,明确数据源安全、数据应用安全等领域安全要求,促进数字安全分类分级精细化管控与全周期管理。
总之,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真正以数字赋能应用场景构建起基层社会治理的“数字全景图”,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数字社会的治理逻辑与时代命题。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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