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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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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20-12-07浏览量:1780发布者: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许罗德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鲜明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在浙江考察时指出,浙江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并特别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位。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三个地”的政治自觉和“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找准定位、主动作为,协助党委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快建设清廉浙江。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是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政治建设。

  要紧扣“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关键要落细落实。浙江省纪委省监委专门制定实施《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把督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建立“四清单”“两档案”“两报告”制度,搭建起既体现中央精神又切合浙江实际的政治监督主体框架,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要紧扣党的中心工作跟进政治监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浙江聚焦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六稳”、“六保”、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取得较好效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监督方面,开展多轮次巡回督导,寓服务于监督之中,既发现督促问题整改,又帮助企业群众解决难题;既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有力推动“两手抓、两战赢”。保障脱贫攻坚方面,部署开展扶贫开发和扶贫协作专项监督,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关派驻联动,推动解决了一些地方和单位思想麻痹松懈、“两不愁三保障”落实上有盲点、用“平均数”掩盖“少数”等问题。

  要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政治监督。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是政治监督的重要方面。要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切实解决“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等难点问题,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四责协同”,打造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责任共同体”。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着力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把人民立场贯穿始终,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

  问题线索处置要从严。针对基层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等问题,浙江部署开展了“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打出系列组合拳:以初次检举控告件“清零”和“三多”信访件“清淤”为抓手,努力把基层信访量进一步降下来;以纪委监委入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等为抓手,让信访渠道进一步通起来;以“打伞破网”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把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好,取得了初步成效。

  基层换届监督要全程跟进。今年是村社组织换届之年,从浙江看,2.5万余个村社将全面推行党支部书记、主任“一肩挑”,“两委”任期从3年调整为5年,这对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前谋划,主动跟进监督工作,一方面会同组织、政法、公安、民政等单位扎实做好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工作,及时出具审查意见,从源头上管住“问题干部”;另一方面,严明换届纪律,释放明确的信号,表明坚决的态度,提出有效的措施。

  基层监督力量要整合。基层监督对象量大面广,监督任务很重,形成监督合力至关重要。浙江牢牢抓住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这个关键,全面整合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在全省所有村建立监察工作联络站,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任站长,并聘请村级监察联络员68116人、村级监察信息员34711人,形成了纪检监察监督与村级民主监督良性互动的局面。

  坚持一体推进“三不”的基本方针,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体推进“三不”,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也是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不敢腐的震慑要持续强化。当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或持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的还有一定的占比,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依然艰巨。要继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要从严查处、决不手软,牢牢守住惩治这个“后墙”和底线。同时,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推进行贿行为惩戒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反“围猎”的战略纵深。

  另一方面,不能腐的制度建设、不想腐的思想教育要同步推进。浙江省纪委省监委一贯注重以案促建、以案促改、以案促教,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实效。如针对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及时出台《浙江省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行为规定》,划出红线,标明底线,从源头扎紧制度的笼子,有效遏制类似问题的发生。

  坚持和深化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

  改革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由之路,要坚持不懈推进改革工作,抓重点、解难点、破堵点,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向治理效能转化。

  要把握好“形的重塑”与“神的重铸”的关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既要“塑形”,也要“铸神”,做到形神兼备。在当前改革“形的重塑”基本完成的情况下,要在“神的重铸”上出实招、求突破,充分发挥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优势。浙江省在派驻机构全覆盖基础上,持续深化派驻机构与委机关干部选调录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和党建工作“六个一体化”改革,激发了监督活力,增强了监督效能。2019年,省直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处分数,同比分别增长50.2%、23.5%和45.7%。

  要把握好巩固成果与深化拓展的关系。尽管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改革仍然在路上,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解决同级和“一把手”监督乏力问题等方面还需加码加力。要聚焦这些问题,找准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发力点和攻坚点,推动改革在巩固中深化、在拓展中提升。浙江把强化法法衔接的质效作为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之一,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相继制定追逃追赃协调、互涉案件管辖等方面的意见,进一步打通了法法衔接的堵点。

  要把握好自上而下与基层创新的关系。当前的改革是上下联动、统筹推进。要始终坚持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做到不偏向、不抢跑。同时,要在党中央总体改革框架下,充分发挥基层积极性,认真总结基层创新经验,为面上改革提供更多的浙江素材和浙江样本。

  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的高标准,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干部重任在肩。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的要求,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相匹配的纪检监察铁军。

  政治上要更加忠诚。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经常性开展政治体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能力上要更加出色。要深刻认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系统从上至下、一以贯之加强全员培训的重大意义和政治考量,把干部能力建设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持续做好全员培训工作,进一步解决“本领恐慌”问题。浙江在去年实现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开发了“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在线学习平台”,把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取得较好效果。

  作风上要更加优良。优良的作风是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在这次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展现出了敢于担当、迎难而上、连续作战、严细深实的优良作风。要认真总结、大力弘扬这些优良作风,并把好的作风长期坚持下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查纠纪检监察队伍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监督上要更加严格。要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从严从实抓好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断健全完善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的制度机制,坚决清除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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