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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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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要点(下)

2020-05-19浏览量:1891发布者:来源于网络

  

  31.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无辍学学生指的是什么?

  答:全村常住人口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没有辍学学生(因病休学和因残疾、智障而不能上学、辍学、休学的除外)。对轻度残疾、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就读要求的,优先安排在就近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确定送教教师,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的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32.基本医疗有保障?

  答: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1)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因参军、就学、务工、婚姻等原因在异地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当年缴费期结束后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生儿及因服刑、死亡、失联等原因无法参保的不计算在内。(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倾斜政策。(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的救治原则,加强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空白点”,实现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

  33.什么是健康扶贫?

  答:指通过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实施疾病分类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等手段,让贫困人口能够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防得住病,确保贫困群众健康有人管,患病有人治,治病能报销,大病有救助。

  34.村卫生室的标准是什么?

  答:每个行政村有1所卫生室。常住人口800人以上的行政村卫生室面积达到60平方米,“四室” 分开(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不承担预防接种任务的卫生室可不设公共卫生室);常住人口800人以下的行政村有村卫生室(常住人口300人以下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卫生室,加挂牌子);乡镇卫生院所在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单独设置的行政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乡村医生;联合设置的行政村和临时医疗点有固定的合格乡村医生服务。

  35.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标准是什么?

  答:农村住房安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贫困户原有主要居住用房(自建房)经鉴定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中“A、B”级标准的,视为住房安全,并由县级建设部门或专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县级建设部门出具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贫困户原有主要居住用房鉴定为“C、D”级的,应列人国家危房改造计划并完成改造,改造后的房屋应到达《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确定的标准并通过县级建设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住建部门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和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C级危房应进行修缮加固,D级危房必须拆除重建。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补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含优抚对象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家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照“两州一县”、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及其他县(市、区)三个层面实行差异化补助标准。我区2019年执行标准:①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万元,帮扶单位1万元。②低保户(含优抚对象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家庭),户均补助3万元。③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均补助4万元。④其他农户,财政资金户均补助2万元。

  36.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

  答:指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原则,将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搬迁到生存发展条件较好地方,并通过产业、就业、培训、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系列帮扶措施,使其摆脱贫困状况、实现稳定脱贫的综合性扶贫方式。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主要有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两种。搬迁对象分为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两类。建档立卡搬迁群众自筹资金标准:原则上每户不超过10000元或每人不超过3000元,两个标准也可以并行使用。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也可免除自筹资金。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面积: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按照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执行,不得变相扩大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

  37.什么是农村饮水安全?

  答:国家标准是指农村居民能够及时、方便地获得足量、洁净负担得起的生活饮用水。农村饮水安全供水方式包括:供水入户、集中供水点、引泉、小电井、手压井、大口井、水窖等。具体评价标准为:水量,每人每天不低于20升;用水方便程度,取水时间往返不超过20分钟,或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水质,集中供水工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引泉、小电井、手压井、大口井、水窖等小型分散供水工程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农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有煮沸饮用习惯的可不评价微生物指标;供水保证率,每年90%及以上的天数供水量符合标准。有多种供水方式的农户,按照组合后的供水方式进行评价。凡符合上述4项评价标准的,即可评定为达标。

  38.什么是农村低保制度?

  答: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常住居民家庭实行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农村低保一类对象保障范围:因主要劳动力亡故或者重度残疾,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因家庭成员常年患重特大疾病,经济负担沉重的家庭;因意外事故或者家庭变故,造成生活水平接近农村“五保户”的单亲特困家庭。农村低保二类对象保障范围:因家庭成员病残等原因造成劳动力缺乏、不能外出务工的家庭;因病、因学等原因造成支出负担沉重,影响基本生活的家庭;生活明显困难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和单亲家庭。其他困难家庭,根据当地认定细则纳入三、四类保障范围。现行农村低保:一类补助标准为335元/人·月(2020年提标为369元/人·月),二类补助标准为318元/人·月(2020年提标为350元/人·月),三类补助标准为84元/人·月,四类补助标准为58元/人·月。

  39.什么是特困供养对象?

  答:特困人员是指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特困人员(五保户)基本生活年补助标准不低于5232元,每月不低于436元(2020年提标为年人均补助5760元,月人均补助480元)。

  40.什么是产业扶贫?

  答:指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产业发展为杠杆的扶贫开发过程,是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农户收入的有效途径,是扶贫开发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具体扶贫措施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以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41.什么是“五小”产业?

  答: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

  42.什么是就业扶贫?

  答:指通过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等措施,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促进贫困家庭尽快脱贫。具体包括:(1)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免费技能培训;(3)创业扶持。

  43.什么是扶贫车间?

  答:“扶贫车间”或者叫“社区工厂”、“卫星工厂”,是指以扶贫为目的,设在乡、村的加工车间。它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带动脱贫为宗旨,要解决的是农户尤其是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问题。

  44.什么是金融扶贫?

  答:指通过政府引导,综合运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手段,帮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帮助贫困地区企业开辟上市绿色通道,减少贫困人口脱贫的风险。具体包括扶贫小额信贷、扶贫贴息贷款、证券业扶贫、保险业扶贫。

  45.什么是生态扶贫?

  答:生态护林员定义: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内,由中央财政或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购买劳务,受聘参与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管护服务的人员。生态护林员劳务报酬:每人每年管护劳务报酬7000—8000元,以“一卡通”形式按月兑付。生态护林员管理:生态护林员一年一聘,实行动态管理。生态护林员因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管护职责、违反协议、考核不合格、主动要求退出、触犯法律等,应当按照管护劳务协议予以解聘。同时,应按选聘程序及时补聘。

  46.什么是光伏扶贫?

  答:光伏扶贫主要是在住房屋顶和农业大棚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自发自用、多余上网”。也就是说,通过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每户人家都将成为微型太阳能电站,农民可以自己使用这些电能,并将多余的电量卖给国家电网。光伏扶贫电站定义:以扶贫为目的,在具备光伏扶贫实施条件的地区,利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光伏电站,其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全部收益用于扶贫。光伏扶贫对象:列入国家光伏扶贫实施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扶持深度贫困地区和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

  47.什么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指中央补助和省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专项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支出方向包括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三西”农业建设、国有贫困农(林)场扶贫。财政扶贫资金类型:①专项扶贫资金、②涉农整合资金、③行业部门扶贫资金、④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资金、⑤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⑥60%以上的一般政府债券。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支出: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②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③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④弥补企业亏损;⑤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⑥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⑦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⑨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开支。

  48.什么是涉农资金整合?

  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00号)。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的原则,将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央20项、省级14项资金切块下达到县,由县级政府依据脱贫攻坚规划自主安排使用。我区属 “插花型”贫困县,只可整合省级14项资金。包括:①“两州一市”扶贫专项;②以工代赈;③少数民族发展;④民族自治县扶贫开发;⑤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⑧测土配方施肥补助;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⑩山洪灾害防治;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⑫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⑬农业综合开发;⑭农村危房改造等资金。

  49.什么是扶贫小额信贷(精准扶贫专项贷款)?

  答:我省于2015年7月启动实施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就是扶贫小额信贷,主要是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我省已经明确延长至5年)、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是支持有意愿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不能用来盖房子、娶媳妇、还债以及用于吃喝等与增收脱贫无关的支出。

  50.什么是“12317”举报电话?

  答:“12317”是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4年12月正式开通的扶贫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主要受理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中的问题,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的问题以及挤占、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我省于2015年10月设立了“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拓宽了监管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1.第三方评估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第三方评估主要内容包括:“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等主要指标。

  52.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什么?

  答: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53.农村“三变”改革是什么?

  答: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54. 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标准?

  答: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无辍学学生;接受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生享受了相关特惠政策;家庭成员全部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了参保费用补贴政策;患病人口享受了基本医保特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患病人口享受了大病保险(含门诊慢特病)、医疗救助(含重特大疾病)、疾病应急救助等特惠政策;有安全住房。

  55. 贫困村退出验收标准?

  答: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有主导产业,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有集体经济收入;建制村通硬化路,自然村通动力电,人居环境干净整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无辍学学生;有标准化村卫生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

  56. 贫困县退出验收标准?

  答: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脱贫人口错退率低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2%);拟摘帽县已退出贫困村占全部贫困村的比例,2018年达到80%(含)以上,2019年达到90%(含)以上,2020年当年摘帽县和往年已摘帽的县所有贫困村全部退出为达标;群众认可度达到90%以上。

  57.“百日攻坚”行动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通过开展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建档立卡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全面核查解决,挂牌督战、“3+1”冲刺清零后续行动、5大专项提升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四个不摘”要求全面落实,收入核算更加精准,档案资料更加规范,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幸福感大幅提升,为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58.什么是“挂牌督战”?

  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工作难度大的县和村挂牌督战”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确保2020年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省、市《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精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定建立脱贫攻坚挂牌督战机制。

  59.“挂牌督战”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

  答:目标任务:防止返贫、致贫的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建立,脱贫人口、边缘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全面解决,返贫、致贫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扶贫产业持续壮大,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高质量完成。主要内容:聚焦督战范围、督战责任、政策和工作“三落实”执行情况,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三精准”达标情况,以及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指标完成情况,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计划落实情况,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高质量打赢打好全区脱贫攻坚战。

  60.“3+1”指什么?

  答: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安全饮水。

  61.5大专项提升行动指什么?

  答:兜底保障脱贫专项提升行动、加大扶贫资金投入专项提升行动、就业脱贫专项提升行动、交通脱贫专项提升行动、产业脱贫专项提升行动。

        更多信息请参考》》2020年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要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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