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念(1909—1992),红安县高桥镇李家大屋人。1926年参加革命,1927年加人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黄安高桥区委书记,(黄)陂(黄)安南县委书记、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红四方面军第十一师第三十三团政治委员、第十一师政治委员、第三十军政治委员、西路军军政委员会委员。
抗日战争时期,任豫鄂边区党委军事部部长,豫鄂边区军事委员会副主任,新四军豫鄂独立游击支队司令员,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司令员兼随营军事学校校长、政治委员,豫鄂边区党委学校军事部部长,新四军第五师师长兼政治委员、第五师军政委员会书记、“抗大”第十分校校长和政治委员、豫鄂边区党委书记、鄂豫皖湘赣军区司令员和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任(前)中原军区司令员,(后)中原局副书记、(后)中原军区副司令员、中原野战军副司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湖北省委书记、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湖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武汉市委书记、武汉市市长、中南局副书记、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国务院财贸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财经小组副组长、国家计委副主任,中共中央军委常务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七届全国政协主席。
是第七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一、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是第一、第二、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
李先念旧居位于湖北省红安县占店镇西南15公里处的红马寨下,占地面积136平方米。是一幢极其普通的两间土砖瓦房,房子不高,坐北朝南,非常简朴。如今已成为红色革命旅游教育基地。2006年05月25日,李先念旧居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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